房子是继承来的,征收按谁的名义签?

内容简介:先确权,再签约。所有继承人都是权利人,原则上应共同签字。

老人去世多年、房子一直没办继承,是征收里最麻烦的一类。

征收方图省事,往往只找一个人签。

签完钱分不均,家里人先打起来了。

先把继承人范围定清楚。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先确认继承关系: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没有遗嘱要先看。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有争议的,先做继承公证或提起继承诉讼确权。

签约时要求全体继承人到场,或者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只由一人代签的,其他人可以主张协议对其不发生效力,另行主张份额。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分家析产,分得安置房及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边界

继承人之间已经达成书面分配协议、并实际履行的,再主张协议无效难度较大。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其他人长期未主张的,也可能被认定权属清晰。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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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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