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归承包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钱,归实际种植、实际投入的人。
归集体的那一笔是土地补偿费。两笔性质不同,不能混在一起按人头分。
常见做法是村里统一收、统一分。种得多的人和没种的人拿一样,这就是问题。
还有一种。地转包给别人种,补偿却给了原承包人。实际种地的拿不到。
所以要先分清:你主张的是自己那笔,还是集体那笔的份额。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青苗补偿跟地走还是跟人走,答案很简单:跟实际种植的人走。
第一时间拍地里。带日期,全景加近景,推平之后就只剩嘴说了。
备投入凭证。种子、化肥、苗木、灌溉电费、雇工费用,能找一张是一张。
有转包的,把转包合同拿出来。合同上写的是谁种,钱就该给谁。
书面向村里提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单列,不进集体大账。写清面积、作物、投入,要回执。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要分项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住宅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社保费用。这几笔是分开的。
同条明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权人所有。谁种谁得,不看户口。
边界
本文讲归属规则。青苗数量要有证据。转包没写书面协议的,容易扯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