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没盖章没签字,有效吗?

内容简介:形式上不合格。评估报告应当由注册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缺一项就不符合规范。

只有一张纸、没有签名、没有章,这种报告在诉讼里很难被采信。

但要注意:形式瑕疵不必然导致补偿决定被撤销。

该提的还是要提,同时把实体问题一起打。

先看报告有没有这两样东西。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先核对形式要件: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机构公章、报告编号、评估时点。

再核对内容要件:可比实例、修正系数、分项明细,缺哪项都要求补充说明。

形式不合格的,书面要求重新出具报告,并保留送达凭证。

把形式问题和实体问题一起写进复核申请,不要只挑形式。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地补偿决定被诉,二审改判撤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

边界

形式瑕疵经补正后,报告仍然有效。仅凭形式问题撤销补偿决定的案例不多,通常还需结合评估方法、可比实例等实体问题。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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