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错在三个环节:没公告、没限期、没催告。合法强拆必须先公告限期自拆,当事人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拆,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很多强拆连一张纸都没有,第二天直接来机器。
这种案件的核心不是「该不该拆」,而是「拆的程序对不对」。
程序违法,拆除行为就违法,赔偿随之而来。
先查有没有公告和催告,这是最容易抓住的点。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第一步查公告。强制拆除前应当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公告要送达或张贴到位。
第二步查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书面催告履行,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第三步查有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自行组织拆除,这一步多半直接跳过。
三个环节缺一个,都可以作为确认违法的理由,书面上逐条列出来。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边界
紧急情况下为排除即时危险采取的应急措施,程序要求有所不同,但仍需事后补正并给予补偿。房屋本身合法的,程序违法之外还可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