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前没下通知,程序上错在哪?

内容简介:错在三个环节:没公告、没限期、没催告。合法强拆必须先公告限期自拆,当事人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拆,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很多强拆连一张纸都没有,第二天直接来机器。

这种案件的核心不是「该不该拆」,而是「拆的程序对不对」。

程序违法,拆除行为就违法,赔偿随之而来。

先查有没有公告和催告,这是最容易抓住的点。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第一步查公告。强制拆除前应当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公告要送达或张贴到位。

第二步查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书面催告履行,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第三步查有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自行组织拆除,这一步多半直接跳过。

三个环节缺一个,都可以作为确认违法的理由,书面上逐条列出来。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房屋遭镇政府强拆,确认行为违法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边界

紧急情况下为排除即时危险采取的应急措施,程序要求有所不同,但仍需事后补正并给予补偿。房屋本身合法的,程序违法之外还可主张赔偿。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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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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