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要看摊主有没有独立的经营投入。装修、设备、库存、租期,都是可主张的部分;市场方领了整笔补偿却一分不分,摊主可以单独主张。
市场整体拆迁时,补偿通常一次性付给市场运营方。
摊主不在补偿名单上,很容易被当成「跟你们没关系」。
但摊主的损失是真实发生的,法律上并非无处主张。
先分清哪部分钱本来就是你的。
敬维怡律师提醒你:
第一块是装修和设施:摊位改造、货架、冷柜、水电增容,有票据的按票据算。
第二块是停产停业损失:营业执照、纳税记录、进货单、流水,证明真实经营。
第三块是剩余租期的损失:押金退还、剩余租金、找新址的成本。
市场方代领补偿后拒不分摊的,可以先书面主张,再通过诉讼向市场方追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边界
没有独立经营、只是转租赚差价的,主张空间很小。合同约定「遇征收合同自动终止、互不补偿」的,要看条款是否显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