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要看差异有没有依据。面积、装修、经营、签约时间不同,补偿有差是正常的;同条件却差一大截又说不清理由的,属于补偿明显不当。
「隔壁拿得比我多」是征收里最普遍的疑问。
不能简单说「一视同仁」,因为每户情况确实不一样。
但也不能差异无据,尤其是同一栋楼、同一户型。
先把差异摆到台面上,再问依据。
陈萍律师提醒你:
先自查四项:面积认定、装修情况、有无经营、签约时间。这四项确实会造成差额。
再要求公开补偿结果。不少地方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补偿明细,可以据此比对。
差异明显又没有合理理由的,在补偿决定的复议或诉讼中主张「补偿明显不当」。
不要只口头抱怨,把每户的数字整理成表格,作为书面异议的附件,说服力完全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边界
因签约时间不同适用不同奖励标准,属于政策允许的差异。法院对「明显不当」的认定标准较高,需要拿出具体比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