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用。按当地规定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不属于工资薪金等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很多人拿到补偿款后担心被追税,这个担心基本可以放下。
但要分清:不征税的是补偿款本身,不是它后面产生的收益。
另外,超出标准、名目不清的「额外补偿」,性质可能不同。
先看钱的名目,再看要不要交税。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补偿协议里要把款项按名目写清: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是多少。
只有一笔「补偿款」总额、没有分项的,遇到核查时说不清楚来源。
拿补偿款去买房、出租、理财产生的收益,属于另行取得,该交的税要交。
个别地方要求出具完税或免税证明的,可以持补偿协议和征收文件到税务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经营所得等九项应税所得,征收补偿款不属于上述任何一项,不在征税范围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三项,性质是对财产损失的填补,不是收入。
边界
名为补偿、实为交易对价的款项(如以补偿名义支付的土地转让款),税务上可能被另行认定。个案以款项性质和当地税务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