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决定被撤销了,政府还能再作一个吗?

内容简介:能。撤销通常伴随「责令重新作出」,但重作有两条约束,不能照抄原样。

很多人以为撤销了就赢了,结果几个月后收到一份新的补偿决定。

撤销不等于项目停止,项目还会继续推进。

关键是新决定能不能站住,以及你有没有再争的机会。

先看判决主文怎么写的。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看判决主文:是「撤销并责令重作」,还是「确认违法」——两种后果不同。

重作的新决定,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否则可以再次起诉。

新决定送达后,六十日内复议、六个月内起诉,期限重新起算。

重作期间补偿标准更新的,可以主张按新标准执行。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地补偿决定被诉,二审改判撤销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边界

判决只确认违法、未撤销的,原决定仍然有效,只能就赔偿或补偿数额继续主张。重作的新决定符合法定程序的,法院将予以维持。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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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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