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是山西朔州某村村民。因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需要核实特定地块历年粮食直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通过 EMS 向区农业农村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两项:2004 年至 2015 年本人的国家粮食直补发放记录;本人粮补于 2015 年停止发放后,该土地的国家粮食直补发放记录。
12 月 17 日签收,2026 年 1 月 8 日作出答复。答复主要内容是:本人享受 2010 至 2024 年粮食补贴,其他年份未享受过;对停发后该土地的补贴发放记录,未作完整回应。
二、争议焦点
- 2004 至 2015 年的记录是否存在。
- 停发依据是什么。
- 停发后土地的补贴发放给了谁。
三、敬维怡律师的作用
敬维怡律师把申请做成「时间轴 + 流向」两条线。
- 时间轴。2004 至 2015 年逐年列,要求逐段提供记录。
- 流向。停发后该地块的补贴发给了谁,这直接关系权属争议。
- 要求说明停发依据。补贴停发应当有依据和程序,不能一句「未享受过」。
- 攻答复不完整。未回应部分要说明理由,否则属于未履行公开义务。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答复,责令重新处理。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补贴记录能反映权属。谁的账户在领,往往说明谁在种。
- 逐年申请。写明年度区间,避免被概括答复。
- 停发要有依据。要求说明原因和文件。
- 流向是关键。停发后给了谁,最能说明问题。
六、边界
撤销答复不保证记录齐全,早年数据可能已归档或销毁。粮补争议往往与土地权属交织,需另行走确权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