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的房屋位于洛阳某村整体开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被征收后,其仅收到部分安置过渡费。
为核实征收项目合法性、查清过渡费未足额发放背后的资金流转情况,当事人委托律师通过信息公开途径调取征地相关材料。
2026 年 4 月,向区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五项资料:房屋征收公告;整体开发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征收补偿资金到位证明;征收安置过渡费资金到位证明及发放情况;改造项目过渡费发放台账、拨付记录及未足额发放原因说明。
区政府作出答复,对五项申请「一刀切」拒绝公开。
二、争议焦点
- 五项材料是否都应公开。
- 「一刀切」拒绝是否合法。有无区分处理。
- 过渡费发放台账属不属于可公开范围。
三、何宁宁律师的作用
何宁宁律师逐项拆解,反对笼统拒绝。
- 拆分申请事项。五项内容性质不同,公告和方案原则上应公开,资金到位证明涉及公共利益,台账涉及本人权益。
- 反对一刀切。即使部分内容涉第三方权益,也应作区分处理,能公开的先公开。
- 强调利害关系。过渡费未足额发放直接关系当事人权益,台账和拨付记录与其直接相关。
- 要求说明理由。拒绝公开应当逐项说明法律依据。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采纳律师意见,撤销了这份「一刀切」的答复,责令重新处理。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过渡费要按月核。从搬迁到安置房交付,逐月算。
- 查资金要查到底。到位证明、拨付记录、发放台账。
- 反对一刀切。要求区分处理。
- 申请事项分条列。一条一项,便于逐项回应。
六、边界
撤销答复,不保证五项材料全部到手。台账中涉及他人信息的部分可能作技术处理。过渡费本身仍需另行走履职或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