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申请查征地信息却一直没回|何宁宁律师

内容简介

房子已经拆了,第一步不是吵,是把征地信息拿到手。没有批复、方案、公告这些材料,后面主张违法和赔偿都缺依据。机关不答复,就直接复议。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是河北某县某镇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宅基地和房屋,长期居住。2025 年因当地土地征收项目推进,房屋被强制拆除。

房子没了,补偿还没有着落。律师给出的第一步策略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只有拿到征收批准文件、补偿方案、实施程序这些材料,才能判断征收行为是否合法,也才能确定后续走哪条路。

据此,当事人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拆迁信息。申请书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被签收。

违法点在于「签收后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延长的,须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而该局既未答复,也未告知延期,属于典型的消极不作为。

二、争议焦点

  • 申请内容是否明确。机关会不会以「指向不明」为由拖延。
  • 20 个工作日的起算。从签收日起算,节假日如何计算。
  • 不答复的法律后果。能否直接复议、能否要求限期答复。

三、何宁宁律师的作用

何宁宁律师把程序链条做得很干净。

  • 固定签收日。EMS 投递记录、签收查询截图,把 20 个工作日的起算点钉死。
  • 逐项列明申请内容。征地批准文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公告等,一项一条,避免被指「指向不明」。
  • 双请求设计。复议请求同时写「确认超期未答复违法」和「责令限期书面答复」,既定违法,又要结果。
  • 为后续铺路。信息公开拿到的材料,直接用于判断强拆行为的合法性、主张赔偿。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确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期未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限期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强拆后先信息公开。不知道批文、方案,后面全是猜。
  • 20 个工作日是硬线。到期没答复、没告知延期,就是违法。
  • 申请书要具体。文件名称、年度、地块,写得越细越好。
  • 答复到了还要核。答非所问、给无关材料,同样可以继续复议。

六、边界

确认不答复违法,只解决「必须答」这一层,不保证信息全部公开。涉及第三方权益或确属不存在的,可能作区分处理或告知不存在。补偿和赔偿仍需另行走程序。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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