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某企业位于内蒙古赤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等合法手续,成立多年一直诚信经营。
2021 年 7 月,企业被纳入征收范围,第一次评估的货币补偿数额合计九百五十余万元。
因补偿数额过低,企业不同意该方案。但更意外的是,当地政府单方面撤销了第一次评估报告,第二次评估结果七百多万,明显低于第一次。
二、争议焦点
- 政府能否单方撤销评估报告。
- 补偿项目是否遗漏。经营损失、装修、搬迁费。
- 房屋性质认定是否正确。商业用房被按什么认定。
三、承办律师的作用
律师把「评估程序」和「补偿项目」两条线并起来。
- 质疑撤销行为。评估报告由具备资质的机构作出,政府单方撤销缺乏法定理由和程序。
- 指出遗漏项目。补偿决定未对经营损失、装饰装修补偿、搬迁费作出补偿。
- 纠正房屋性质。案涉房屋系商业用房,自 2004 年起有多个公司在此经营,应按商业用途补偿,而政府将部分商用房作了错误认定。
- 用经营证据支撑。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租赁合同,证明实际经营。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补偿决定、重新作出。法院支持了企业的诉求,推动补偿数额提高。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两份评估报告都要留。差额本身就是证据。
- 撤销评估要有理由。问清依据和程序。
- 经营损失别漏。商业用房的核心是经营价值。
- 房屋性质要核。用途认定错了,补偿口径全错。
六、边界
评估数额最终由法院或重新评估确定,未必能回到第一次的水平。企业经营证据不完整的,损失主张会被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