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亩地被直接推平开工,34 户村民联合起诉|文品良律师

内容简介

没公开征收手续、没给补偿方案就进场施工,程序上站不住。村民小组超过三分之二户数共同委托,这种集体维权方式值得借鉴。

一、案件背景

河南某村 2 队 5 组的村民,在本村有一块约 8 亩的集体土地。1994 年,5 组村民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署《农贸市场协议书》,约定由市政府审批同意,双方共同开发建设,村民出土地,工商局负责建设大棚等设施。

2001 年,5 组村民、工商局、市市场发展中心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市场发展中心代替工商局承担向 5 组村民支付分成的义务。协议履行多年。

2023 年以来,街道和其他政府部门多次告知村民,政府准备征收该地块,却不公开相关征收手续和安置补偿方案。更关键的是,在未完成征收程序的前提下,施工方直接进驻该地块施工建设。

二、争议焦点

  • 征收是否已经启动、程序是否完成。
  • 村民的出地协议如何履行。分成义务还在不在。
  • 未补偿即施工是否违法。

三、文品良律师的作用

文品良律师把「协议权利」和「征收程序」两条线并起来。

  • 整理历史协议。1994 年、2001 年两份协议,证明村民以土地出资、享有分成权利,不是无偿让地。
  • 要求公开手续。申请征收批准文件、补偿安置方案,看程序走到哪一步。
  • 指出未批先占。征收程序未完成即进场施工,属于违法占地。
  • 组织集体委托。34 户家庭超过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数共同委托,代表性充分。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先信息公开、再对征收行为和施工行为分别主张。法院判决支持了村民的诉求,土地得以保住、施工被制止。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历史协议别丢。出地换分成的约定,是主张权益的依据。
  • 先查征收手续。批文、方案、公告,缺一样就有问题。
  • 集体维权要够户数。三分之二以上户数共同委托,代表性更强。
  • 未批先占可直接主张。不必等征收完成。

六、边界

保住土地是阶段性结果,后续仍可能重新启动征收。历史协议的分成义务如何折算、是否已履行完毕,需要具体核算。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提交案情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