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户的耕地被通知「不许再种」,却没有任何征收手续|恒略办案律师

内容简介

「不许再种」却拿不出征收手续——这是典型的程序空转。17 户联合申请查处,机关不答复,复议还被不予受理。

一、案件背景

17 位当事人是河北某村村民,在村内有承包耕地。2019 年秋收后,村委会通过广播告知村民:「高速征地」范围内的耕地不许再进行耕种,土地要进行征收。

但该土地未经过任何征收程序,17 位村民也未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至今未获得征地补偿费用。

二、争议焦点

  • 征收程序是否启动。有没有批文、公告、方案。
  • 不许耕种造成损失谁承担。
  • 查处申请不答复,复议能否受理。

三、承办律师的作用

律师从「程序缺失」和「不作为」两头推进。

  • 调查取证。查明土地尚未经过任何征收程序,存在征地行为程序违法。
  • 递交查处申请。2020 年 7 月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递交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申请书。
  • 盯住期限。两个月过去,机关始终未作任何答复。
  • 推动复议。第一次向市里申请复议未获受理,转而调整策略,最终促成维权。
  • 17 户共同主张。人多力量大,事实一致。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查处申请 → 不答复 → 复议被不予受理 → 调整救济路径。最终推动机关受理并处理。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不许种」要看文件。没有批文、公告,就是程序没走。
  • 农时损失可主张。误了农时,当年的收成损失是实在的。
  • 复议不予受理可以起诉。针对不受理决定本身提起诉讼。
  • 书面申请加签收。这是启动履职程序的前提。

六、边界

确认程序违法,不必然带来补偿到位。项目可能补办手续后继续推进,届时补偿按方案执行。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提交案情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