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是河北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8 年,他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承包本村耕地 15.1 亩。
2022 年 4 月,他意外发现,这 15.1 亩土地中,有 12.76 亩被县政府再次确权登记,并颁发了另一本承包经营权证给同村另一人。
同一块地、两本合法证书,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他多次向镇、县政府反映,问题始终未解决。
二、争议焦点
案件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围绕三个焦点展开。
- 后一次颁证行为是否合法。有没有权属来源、有没有经过法定程序。
- 两本证并存时,哪一本有效。先发证与后发证的效力顺序。
- 登记程序是否合规。公示、指界、签字确认等环节是否齐备。
三、郝新锋律师的作用
郝新锋律师把「来源」和「程序」两条线同时展开。
- 先固定先发证的效力。2018 年的承包合同、证书、地块四至,证明权属来源清楚、程序完整。
- 审查后发证的程序。要求县政府提交颁证的申报材料、公示记录、指界签字,逐项核对,指出缺失环节。
- 指出重复登记的事实。同一地块、同一面积,两次确权,客观上不可能同时成立。
- 明确请求。撤销后发的承包经营权证,恢复原登记状态。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向第三人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撤销了错发的证书。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证书要保管好。先发的证是最有力的证据。
- 查登记档案。确权登记的申报材料、公示记录,能看出程序是否走过。
- 地块四至要对。面积、位置、相邻关系,是判断重叠的依据。
- 及时主张。发现一地两证,越早处理越好。
六、边界
撤销后发的证,不必然恢复到理想状态,可能还需重新确权登记。若地块已流转、已被征收,处理会更复杂,可能转为补偿分配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