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人偷拆,原址直接开工|宋美娜律师

内容简介

偷拆最难的是「谁拆的」。但还有一条更好走的路:查施工许可。补偿没谈妥就开工,施工方往往没证。抓住这一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就成立。

一、案件背景

2024 年底,当事人的房屋及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直至 2025 年初,补偿事宜始终未达成一致。

2025 年 1 月 21 日,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突然闯入,偷拆了房屋,还强挖了土地,鱼塘被毁、二十棵柚子树被破坏。2 月 26 日,强拆行为再次发生,事态持续升级。当事人第一时间报警,但问题并未解决。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自 2025 年初以来,一直有施工单位在被毁家园的原址大兴土木。「房子还没谈好补偿,怎么就开始施工了?什么文件也没看到!」

二、争议焦点

  • 偷拆的实施主体是谁。不明身份人员背后有没有组织者。
  • 施工有没有许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属于违法施工。
  • 主管部门有没有查处职责。规划、建设部门对无证施工负有查处义务。

三、宋美娜律师的作用

宋美娜律师把「拆」和「建」分开处理,先从好打的「建」切入。

  • 锁定无证施工。施工方从未张贴、出示施工许可证,而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当地城市管理规定,开工必须取得施工许可。
  • 找对查处机关。规划、建设部门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负有查处职责,据此申请查处,把不作为固定下来。
  • 同步固定偷拆证据。报警记录、现场照片、鱼塘和果树受损情况,为后续确认违法和赔偿留证。
  • 用「未补偿先施工」说明程序违法。补偿未达成一致即进场施工,本身说明征收程序有问题。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就无证施工申请查处,机关不履行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确认不履行查处职责违法,责令依法处理。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偷拆先报警。即使不立案,报警记录也是重要证据。
  • 查施工许可。工地围挡上的工程概况牌、施工许可证公示,一目了然。
  • 找对部门。无证施工归建设主管部门,不是所有事都找自然资源部门。
  • 损毁要逐项列。房屋、鱼塘、果树,分类拍照、估算。

六、边界

确认不作为违法,不等于施工停止,也不等于偷拆主体被认定。偷拆的确认违法和赔偿,需要另行起诉,且实施主体不明时会增加难度。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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