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2025 年 9 月,河北某县某镇某村村民平静的生活被一纸公告打破。他在村内拥有合法宅基地并长期居住,宅基地上建有一处彩钢房,用作自家车库。
随着当地土地征收项目推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9 月 5 日在住处张贴《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公告》,认定彩钢房违反《城乡规划法》,要求三日内自行拆除。9 月 6 日又张贴《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9 月 7 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决定书》,载明次日强制拆除,费用自负。
违法点有三层:一是认定本身存疑,房屋在征收前从未被认定为违建,偏偏在征收时成了「违建」;二是程序压缩,公告到强制执行只隔两天,陈述申辩和救济权利无从行使;三是职权问题,住建部门是否有强制拆除的职权,需要核查。
二、争议焦点
- 三天走完全流程,程序是否成立。
- 彩钢房是不是违建。历史形成的附属设施,能否一律按违建处理。
- 住建局有没有强制执行权。职权依据是否充分。
三、何宁宁律师的作用
何宁宁律师两条线同时推进:一条打程序,一条查背景。
- 信息公开先行。申请公开本次征收项目的批准文件、补偿方案、实施程序,先看清征收全貌,核查征收本身是否合法。
- 针对强制执行决定提复议。9 月 11 日代理当事人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 攻职权越界。援引本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县政府公布的职权清单,指出住建部门在此类案件中是否有强制执行权需要审查。
- 攻程序压缩。三天完成公告、催告、强制执行,明显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 谈判同步。复议之外保持沟通,把补偿问题一并纳入协商。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复议与协商并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获得赔偿。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征收前不认定、征收时认定违建,要警惕。这往往是压价手段,可以主张「以拆违代征收」。
- 算间隔天数。公告到催告到强制执行,少于合理期限就是程序问题。
- 查职权清单。谁有权拆,看当地公布的赋权清单,不看对方口头说。
- 复议和谈判一起走。程序上占理,谈判桌上才有位置。
六、边界
和解结果属于个案协商,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承诺。彩钢房是否属于违建,仍要看建造时间、是否经批准、当地政策。程序违法能撤销决定,但不能改变实体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