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石家庄某县一处宅基地上,当事人建彩钢房作车库多年。2025年9月5日,县住建局张贴公告,认定该房为违建,要求三日内自拆。9月6日下达催告书。9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决定书。当事人申请复议。复议未结期间,住建局联合镇政府强拆,屋内物品未清点。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点/难点
- 县住建局有没有强拆职权。
- 事实与程序是否合法。
- 强拆损失如何主张。
三、何宁宁律师的作用
征收一来就变违建,是这类案子的共同点。律师从职权和时间线两头夹。
- 查职权。对照省城乡规划条例与权责清单。县住建局不是规划执法主体。
- 挑程序。四天连发三份文书。未调查勘验,未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权。
- 纠法条。所援引的《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只规范决定书内容。它不是强拆授权。
法院审理压力下双方和解。政府对被拆彩钢房予以赔偿,部分款项已到位。
四、边界
和解金额取决于协商,不等于全额。彩钢房确属无任何审批的新建,赔偿基数会被压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