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启动彩钢房被当违建拆,和解获赔|何宁宁律师

内容简介

征收前多年没被认定违建,征收启动四天内连下三份文书,执法目的就有问题。县住建局不在规划执法权责清单里,作强拆决定属越权。最终以诉促调拿到赔偿。

一、案件背景

石家庄某县一处宅基地上,当事人建彩钢房作车库多年。2025年9月5日,县住建局张贴公告,认定该房为违建,要求三日内自拆。9月6日下达催告书。9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决定书。当事人申请复议。复议未结期间,住建局联合镇政府强拆,屋内物品未清点。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点/难点

  • 县住建局有没有强拆职权。
  • 事实与程序是否合法。
  • 强拆损失如何主张。

三、何宁宁律师的作用

征收一来就变违建,是这类案子的共同点。律师从职权和时间线两头夹。

  • 查职权。对照省城乡规划条例与权责清单。县住建局不是规划执法主体。
  • 挑程序。四天连发三份文书。未调查勘验,未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权。
  • 纠法条。所援引的《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只规范决定书内容。它不是强拆授权。

法院审理压力下双方和解。政府对被拆彩钢房予以赔偿,部分款项已到位。

四、边界

和解金额取决于协商,不等于全额。彩钢房确属无任何审批的新建,赔偿基数会被压低。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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