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秦皇岛一家籽棉加工厂,厂房在公路项目征收红线外。2020年项目施工。2021年7月到2022年8月,厂区五次被水浸泡。大型机械作业加剧地基下沉、墙体开裂。房屋成了危房,无法继续经营。经营者多次与施工方协商无果。2024年3月1日,律师以厂方名义向区政府邮寄补偿申请。3月4日签收,法定期限内没有答复。
二、争点/难点
- 厂房是否属被征收对象。
- 区政府有没有补偿处理职责。
- 逾期不答复能否判令履职。
三、商瑞超律师的作用
红线外三个字,常被当成挡箭牌。律师从项目主体和实际损害两头破。
- 建证据链。收齐租赁合同、安全评价报告、现场影像与政府文件。
- 锁主体。调取2020年区政府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知。证明其为项目征收主体。
- 找对应。区镇向联席会的汇报里点到了经营者。厂子并非与项目无关。
法院判令区政府六十日内,对补偿申请作出书面处理。
四、边界
判的是处理,不是赔多少。补偿范围仍要协商或另案确定。纯施工侵权可另诉施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