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违建强拆常见情形
Illegal Structure Demolition违法建设认定、限期拆除决定与强制拆除行为,重点审查主体职权、程序与「以拆违代征收」。
- 认定主体是否具备法定职权、认定依据是否充分
- 限期拆除决定的作出程序、送达与催告
- 强制拆除的实施主体、实施时间与现场程序
- 历史遗留建筑的成因区分与处理口径
- 「以拆违代征收」情形的合法性审查
- 确认违法与行政赔偿的衔接
违法建设的认定、限期拆除决定和强制拆除行为是三个独立可诉的环节。多数案件的突破口不在「是不是违建」,而在认定主体、认定时点和程序是否走得完整。
拆违类案件里,「违建」这个结论本身也要求证据充分,认定权也不是谁都能行使。
违法建设认定、限期拆除决定与强制拆除行为,重点审查主体职权、程序与「以拆违代征收」。
同一类案件,争议往往落在同样的几处。先把这四处理清楚,再决定走哪条程序。
认定主体
乡镇政府与规划主管部门才有认定权,其他单位下结论属于超越职权。
认定时点
必须先认定、再决定、后拆除,拆完再补认定属于程序倒置。
程序环节
立案、调查、告知陈述申辩、限期拆除决定、催告、强制执行,一环不能少。
以拆违代征收
目的是推进征收而不是查处违建,这类案件可主张确认违法并主张赔偿。
本页按发布时间倒序,新发布的文章会自动排在最前面。

能,但两条路分得清才不会互相吃掉。补偿是「本来该给多少」,赔偿是「违法多造成的损失」。先确认违法,再一起算,同一项不重复计。

能。强拆前必须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并留出复议诉讼时间。没公告就拆、当天贴当天拆,都是程序违法。

无证不等于违建。看四个时间点和四种成因:1987 年前建的、因政府原因未办证的、符合规划可改正的、唯一住房的,都不能简单按违建拆。

能,前提是能证明是合法建筑。无证不等于违建,看建造时间、审批档案和未办证的原因。

能。限拆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复议也可以起诉。复议 60 日、起诉 6 个月,从收到决定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