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源
-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2019年修正)
- 施行日:2020年1月1日
二、核心规则
- 旧算法: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计算,两项合计不得超过三十倍,这是修正前第47条设定的上限。
- 新算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时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 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这是法定调整周期。
- 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省级参照区片综合地价制定。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仍由省级规定,不走区片价。
「升还是降」没有统一答案:区片价把区位因素计入,城郊通常上浮,偏远农区可能持平。但算法一变,倍数上限不再是天花板,这一点意义更大。
三、配套案例
争议常出在适用年份:公告在区片价调整之后,仍按上一轮标准计算。
可对照:补偿金额与协议不符。
四、实操
- 要留的证据:省级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文件及公布日期、本地所属区片的对照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要算的期限:以征收土地公告或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对应的有效区片价为准。
- 要写的文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本项目适用的区片综合地价文件与分户测算表。
五、边界
区片价只解决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不含房屋、青苗、地上附着物,也不含社保费用,不能混为一笔。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