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公告送到村里就够,法律没有要求逐一送到每户手上。公告贴出,征地就进入实施阶段。
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批准之后的文件,要写清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收范围、征收时间安排。它是地已经被批下来的正式宣告,也是后面签协议、作补偿安置决定的时间起点。
公告之后仍未达成协议的,县级以上政府会对个别户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也就是说,公告是协商阶段的最后一段,不是结束。
判断点:公告上有没有批准文号、范围图、时间安排。没有批准文号的征收土地公告,要么是抄漏了,要么压根没批。
公告贴出的那天,倒计时就开始了。
何宁宁律师提醒你:
拍下公告全文和落款日期,再到当地政府网站找同一份公告的网页版,两边对照,确认没有被删改。
常见坑是把预公告当成征收土地公告。前者只是启动,后者才是批准落地,两者差着整整一轮程序。
对征收行为不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期限从应当知道起算,公告就是最典型的应当知道。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同条规定,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公告不是终点,而是协商期结束、决定期开始的信号。
边界
公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或者公告的范围超出了批准范围,可以就此提起诉讼。但如果已经在公告后签了协议、领了补偿,再回头否认真实性,难度很大。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