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送来的文书,是不是都不能签收?

内容简介:不是。签收是送达环节,签字确认的是「收到」,不是「认可」。

送达的目的是让你知道内容,好开始计算期限。你不签,对方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一样完成,而且你连哪天送达都不知道。

签收和确认是两件事。回执上签字是前者;在清点表、查勘记录、补偿协议上签字是后者,性质完全不同。

判断点在于:这张纸的标题写的是「送达回证」,还是「确认书」「清点表」「协议」。前一种可以签,后一种要看清楚再落笔。

签收时手要快,落笔要慢。

于大伟律师提醒你:

签收时在回执上写「已收到,内容另议」,再签名写日期。这几个字不影响送达效力,但能表明态度,将来不会被说成默认接受。

协议、清点表、查勘记录这三类不要随手签。签字即产生确认效果,事后要推翻,得举证证明被欺诈或重大误解,门槛很高。

每份文书当场拍全页,包括骑缝、页码、落款日期和印章。缺页的文书,十天后你说不清原件长什么样,对方却拿得出完整件。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查处申请签收后不答复,复议确认不作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补偿决定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之日起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实地查勘记录应当由参加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签字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边界

少数文书的正文里会写「签收即视为同意」「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这类表述要看清楚再落笔,必要时在签名旁注明异议。另外,签收并不等于放弃复议和诉讼,两者不冲突。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提交案情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