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结论先说:未登记不等于违法。法院查的是认定主体、认定依据和程序,不是简单比面积。
主体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未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处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街道办、居委会、拆迁公司自己下结论,主体就不对。
依据上,要看建成时间、土地来源、有无审批档案、是否长期按现状使用并缴费。仅凭一张航拍图或者一张现状照片,不足以否定历史形成的事实。
程序上,要告知、要听取意见、要把认定结果作为补偿依据告知本人。缺这一步,认定结论常被撤销。
先把「未登记」这三个字拆开看。
何宁宁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调取不动产登记档案和土地审批档案,土地来源合法的,认定就得重新做。
动作二:找建房年份的证据,老照片、缴费单、水电开户记录、邻居证言,越多越稳。
动作三:认定结论直接影响补偿,收到后六个月内起诉,别等补偿决定下来再一并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拆除。前提是先有依法认定。
边界
若建筑建在基本农田、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消防通道上,认定结论很难推翻,重点转向室内物品和搬迁损失。若建筑是近两年抢建、没有任何审批痕迹,补偿空间很小。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