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能。判的方式是「责令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不是法院替它办,而是压一个期限给它。
三个审查点:你有没有提出过申请、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它的法定职责、它有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或处理。口头反映不算申请,除非你能证明它收下了。
要分清「不答复」和「答复了但你不满意」。不答复是不作为,法院判履行;答复了但内容错,是另一个诉,诉的是这份答复。
判断点落在一张签收单上。邮寄回执、窗口受理单、政务平台受理编号,有一个就行。都没有,这条线基本走不通。
先把申请递出去。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申请写成书面,一页纸讲清请求事项、事实、附材料清单,用快递寄出并保留面单和签收记录。
动作二:寄给谁要看职责法定在哪一级。寄错机关,它回一句「不属我职责」就可能把球踢回来。
动作三:行政机关接到申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可以起诉;紧急情况不受两个月限制。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边界
如果申请的事项属于政策咨询、信访事项,或者法律没有规定该机关有此职责,法院不会判履行。若它在诉讼中已经履行,法院可能判确认违法或驳回。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