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以能填平损失为准。实务中法院会在“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和“赔偿决定作出时的市场价”之间选对被拆迁人更有利的一个,而不是机械按强拆当天。
为什么不能一律按强拆日:从强拆到判决往往跨两三年,这段时间房价可能已经翻倍,按旧价赔,等于让违法者享受了拖延的好处。
关键区分:补偿程序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评估时点,赔偿程序不受这个时点约束。两条线的时点规则不同,混用会算少。
判断点落在评估报告的“价值时点”一栏:写的是哪一天,直接决定数额,签字前必须核对。
先看评估报告的价值时点。
马茜文律师提醒你:
拿到任何评估报告,第一眼找“价值时点”。时点早于赔偿决定作出之日的,书面提出异议,要求按现时点重新测算。
收集同小区、同地段在判决前后的成交案例,三到五套即可,附中介挂牌截图和网签记录,作为时点调整的参照。
诉状里把时点作为独立请求写明:“按赔偿决定作出之日的市场价计算”。不写,法院可能默认按损害发生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房屋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应当足以在同地段购买同等面积、同等条件的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的,赔偿数额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应当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并应当考虑赔偿期间房屋市场价格的变化。
边界
房价下行的区域,主张按判决时点计算反而不利,这时应坚持按损害发生时或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较高价。评估时点调整需要有可比实例支撑,仅凭“房价涨了”的陈述难以获得支持。已经签订补偿协议并领款的,时点争议空间基本关闭。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