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司「拆错房」,算失误还是强拆?

内容简介:多数算强拆。「拆错」是最常见的免责说辞,但责任在征收方,不在施工队。房主不需要证明对方故意,只需要证明拆除发生在征收范围内。

拆错了,也是拆了。行为违法性和主观故意是两件事。

征收范围内、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拆除的,法律上推定由征收方承担责任。

「施工队失误」只能让征收方在内部追责,不能对外免责。

所以别在「是不是故意」上纠缠,先锁定谁组织的。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第一时间报警,要求出具受案回执。回执上写清时间、地点、拆除主体,这是最硬的证据。

再固定现场:拆除机械的编号、施工人员的工作服标识、周边围挡上的项目名称。

然后查项目。这个地块在不在征收范围内,征收实施单位是谁,都能通过信息公开查到。

主张时把「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和「赔偿损失」分两步走,先确认违法,再谈钱,不要一次诉完把自己封死。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房屋遭街道办强拆,法院判违法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拆除主体说不清是谁,举证不能的后果由行政机关承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边界

确实拆错了对象、又不在征收范围内、由施工方自行实施的,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故意毁坏财物,救济路径不同。本文讲的是征收范围内的情形。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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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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