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因为12345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派单。拆迁事项的主管单位就是征收实施单位,工单绕一圈回到原地,是机制使然,不是有人故意为难你。
热线的职能是受理、转办、督办、回访,本身不是行政机关,答复也不产生法律效果。它能把事推到该管的门口,但推不开那扇门。
要分清「有回应」和「有结果」。工单办结只表示有人答复过,不代表诉求被支持。答复里写「已转某单位办理」,等于什么都没发生。
判断点落在答复措辞。写「经调查核实,答复如下」并给出实体结论的,说明进入了处理程序;只写转办、告知的,还是原地。
热线能给压力,给不了结论。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诉求写成可核查的事项:要求谁在几日内就哪份文件书面答复什么,比「要求合理补偿」有效得多。
常见坑:反复打同一个电话只会重复派单,不会产生新的法律效果,反而消耗时间。
需要书面材料的,走政府信息公开,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当答复;需要改变结果的,走复议或诉讼,期限分别是六十日和六个月。
法律依据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定位是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它本身不是行政机关,答复不产生法律效果,也不能替代复议、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的最长再延二十个工作日。
边界
涉及紧急人身安全、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打热线不如直接报警。已经进入诉讼、复议程序的事项,热线一般不再受理。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各地热线的督办力度不同,不能作为固定预期。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