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后果是监督升级:跟进监督、提请抗诉,涉及公共利益的还可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建议书不是终点,是启动键。
检察建议分两类:一类针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一类针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前者走抗诉,后者走督促履职。
建议书没有强制执行力,它靠的是后续监督程序。所以收到建议书不等于问题解决,要盯行政机关的书面回复。
判断点在于建议书要求回复的期限。行政机关应当在期限内书面回复采纳情况,不回复本身就是新的问题。
建议书要配合申请一起用。
邱娟律师提醒你:
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时,附生效判决、你此前的举报材料和行政机关的答复,材料越完整越容易立案。
收到建议书后,向行政机关书面询问落实情况,保留邮寄凭证。逾期不回复的,反馈给检察机关推动跟进监督。
涉及补偿安置的,检察监督不能替代复议和诉讼。两条线可以并行,但诉讼期限不能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对行政机关不依法行使职权,可以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生效判决、裁定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可以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边界
检察监督属于启动型权力,是否受理、是否提出建议,检察机关有裁量空间,不能强求。建议书对民事主体没有约束力,对行政机关的约束也主要靠后续程序。若争议本身已有生效判决且无新证据,监督成功的可能较低。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