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能,但必须赶在公告期内提。方案缺法定内容属于程序瑕疵,公告期一过再提,多半只能争数字。
方案是整场征地的价格表加说明书,要写清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
其中最容易缺的是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前者决定你拿钱还是拿房、拿地,后者决定失地之后的养老和就业。这两块写得含糊,后面签什么都是盲签。
判断点:方案里有没有具体的安置房源位置、面积、交房时间;社会保障费用有没有单列。只写按有关规定安置的,等于没写。
公告期,是你唯一能改方案的机会。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收到方案先看公告期起止,不少于三十日;再看末尾的异议渠道写的是哪个部门、收不收书面材料。
意见要写具体:哪一条缺什么内容、按什么标准补、影响到哪几户。只写补偿太低的意见,通常进不了答复。
多数被征地农户认为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听证;听证申请要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过了期再要求,往往以方案已批准为由被拒。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将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
边界
方案已经批准、补偿登记也办完,再主张缺内容要求重做,法院通常只审查这个缺口有没有实际影响补偿结果。缺的那一项如果没有让你少拿,撤销的意义不大。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