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书面意见写了有用吗?

内容简介:有用。公示期内提交的书面意见,是后面主张方案不合法、要求听证的基础材料。

方案里写的是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每一条都对应钱和房。

提意见和发牢骚是两件事。只说不满意没有用,要指出哪一条不符合规定、应该改成什么。

判断点在于意见书上有没有具体条款、具体事实、你的签名日期,以及送达凭证。

写什么,比写不写更重要。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开头写清身份:姓名、地块或房屋编号、联系方式,让意见能对应到具体权利人。

正文按「方案第几条、实际情况、违反的规定、建议怎么改」四段写,一条一段,不要写成情绪陈述。结尾写明要求组织听证,并注明请书面答复。

用邮政快递寄送,面单上写清文件名称,保留签收记录。只交复印件,原件自己留。多数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地补偿决定被诉,二审改判撤销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边界

提了意见,不代表方案一定会改。改不改,取决于意见有没有依据、涉及人数是否达到多数。若在公示期内既不提意见也不办登记,后续再主张方案违法,难度会上升。意见书只有结论没有事实的,也容易被搁置。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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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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