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有建筑物的按房屋补,纯场地按土地、地上附着物加经营损失算,立体车库按设备评估。
停车场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硬化层和经营权,这两块在评估表上常常没有位置。
有产权证的车位和租地经营的停车场,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
判断点落在土地权属、规划许可和经营备案上。
先把「我有什么权利」写清楚。
刘源源律师提醒你:
确认三件事:地是自己的还是租的,有没有办理经营备案,车位有没有单独登记。三个答案组合起来,决定你能主张哪几项。
场地硬化要留施工合同、厚度和材料记录、付款凭证。只凭照片,评估时很难折出金额。
调取停车收费系统的历史数据,导出月均收入和车位数。经营损失没有数据支撑,基本上谈不出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对只有场地、没有房屋的,按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场地硬化、围挡、道闸、照明等固定设施,属于地上附着物范围。
边界
停车场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或者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本身不具有合法经营基础,补偿主张难以成立。车位已出售给业主、产权分散的,补偿要按专有部分分别处理。土地是划拨、用途为公共设施的,按划拨土地规则补偿。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