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事不再理是原则,新行为、新事实是例外。
撤诉意味着你处分了这次的诉权,法院不会为同一件事开两次庭。
撤诉和驳回是两件事:前者是你主动,后者是法院否定。
判断点在对方有没有作出新的决定,新决定就是新的起诉对象。
撤诉前先想清楚后路。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撤诉申请递交前,确认对方承诺已经落地,别用撤诉换一句口头保证。
确要撤诉的,让法院出具准许撤诉的裁定,这份裁定是后面判断能否再诉的依据。
对方重新作出决定的,从收到新决定之日起重新计算起诉期限。
案件被按撤诉处理的,先查清是不是送达地址、传票出了问题,再决定要不要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撤诉须经法院裁定,法院裁定不准许的,案件继续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起诉期限为六个月,针对新作出的行政行为,期限重新起算。
边界
因被告承诺而撤诉、被告事后不履行的,通常不能恢复原案,只能针对不履行行为另行主张。撤诉裁定一定要拿到手,它决定你后面还能不能进门。撤诉后就同一行为申请再审,一般不予支持。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