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四类材料齐备,检察院才会受理审查。
检察监督是裁判生效后的救济,不是第三次审理,受理有条件。
申请监督和申请再审是两件事:先再审,被驳回或者逾期不裁,才轮到检察监督。
判断点在裁判文书是否齐全,缺一审或者再审文书,材料会被退回。
先把程序走完,再来递材料。
王雅萍律师提醒你:
监督申请书写明请求、事实理由,逐条对应法定的再审事由,一条一段。
附证据目录,注明每份证据在原审中的提交情况,新证据要说明来源和取得时间。
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提出,递交时索取接收凭证并记下承办部门。
检察院审查周期较长,期间不要放弃其他救济,另案的诉讼时效照常计算。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列举了应当再审的情形,申请监督的理由要能对应其中一项,仅表达对结果不满不予支持。
边界
未经再审直接申请检察监督的,多数不予受理。检察院审查后可以提出抗诉、检察建议,也可以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后者一般不能重复申请。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