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三种情形:驳回再审、逾期不裁、再审裁判有错。不满足其中一条,一般不受理。
检察监督是事后监督,位置在法院程序之后,不能用来替代上诉和再审。
检察建议和抗诉是两种手段。前者给法院提,后者提请上级院向同级法院提出。
判断点在于手里有没有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这份文书是受理的前提。
先拿到那份裁定。
熊斌蓉律师提醒你:
先确认是否已经申请再审并被驳回。没走过这一步就申请监督,多半会被退回。
申请书聚焦程序违法:该质证没质证、该回避没回避、送达不合法、超审限。
一并提交证据目录,把关键证据在第几页标出来,方便承办人核对。涉及执行环节的,可以单独申请执行监督,重点是超范围执行和违法拆除。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规定,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监督,应当符合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等情形;申请应当在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裁判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边界
检察监督不产生直接改判的效果,抗诉之后仍由法院再审。监督申请被驳回,程序基本走到尽头。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程序违法突出的,被受理的可能性相对更高。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