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能一概而论。违规建坟要整治,但整治要依法、分类、给期限。
建在耕地、林地、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的,属于应当整治的情形;历史形成的存量坟,多数地方按「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处理,不搞一刀切。
程序上要先公告、通知、限期改正,当事人可以自行迁移或者深埋。直接推平是程序违法。
判断点是:坟的位置、建的时间,以及有没有收到书面通知。
这三项问清楚,才知道该不该配合。
邱娟律师提醒你:
先确认位置:是不是在耕地、林地、生态保护红线、河道、主干线两侧。位置决定性质。
查有没有书面通知。只有口头通知、或者什么都没通知就动手的,属于程序缺失,要当场录像取证。
涉及家族祖坟、多户共有的,推平前拍照留证,事后主张精神损害和迁葬费用更容易被支持。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上述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边界
受国家保护、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不适用限期迁移的规定。
还有一点: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受法律尊重,处理方式另有规定,不能一概按违规建坟对待。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