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三件事缺一不可:法定事由、村民会议表决、书面通知并报乡镇批准。
「村里开会决定了」不是理由,承包期内原则上不得收回。
进城落户、出嫁、外出务工,都不构成收回依据。
真被收了的,可以要求返还。
先查有没有书面收回决定。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要求村里出示书面收回决定,写明事由、依据和表决记录。
核对事由是否属于法定情形: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市并转为非农户口、自愿交回、或者严重破坏耕地。
程序上要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违法收回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返还承包地,并主张损失。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边界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书面自愿交回的,可以依法收回。已经依法收回并重新发包的,返还要考虑第三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