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多半是施压话术。是不是违建要经认定程序,认定后还要区分能否改正。
这句话的作用是让你放弃谈判,不是陈述事实。
违建认定有法定主体和程序,不是随口一句。
而且违法建筑也要依法拆,不是想怎么拆就怎么拆。
先问一句:认定书在哪。
张薇律师提醒你:
要求出示书面认定文件,口头说的不算。
看认定主体有没有职权,有没有勘验、有没有听取陈述申辩。
即使认定为违建,建筑材料、屋内物品仍属合法财产,拆除程序违法照样要赔。
对方拿这句话压你签约的,把过程录音留存,这是后续主张胁迫的素材。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拆除的,才可以强制拆除。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边界
确实存在合法认定、且已履行全部程序的,拆除本身无法阻止,能争的转为赔偿和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