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一定。确认违法和撤销是两回事,法院常常只确认违法、不撤销项目。
项目一旦开工,法院会权衡公共利益,撤销判决很少见。
想真正拦住,靠的是起诉时申请停止执行,不是靠判决本身。
所以策略要调整:先保房子,再争补偿。
先想清楚要的是「停下来」还是「多拿钱」。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起诉时同步提交停止执行申请,理由写「一旦拆除无法恢复」,附房屋现状和居住证明。
程序违法点要挑硬伤:有没有公告、有没有听证、补偿费用是否到位,这三条最容易成立。
即使只确认违法、没撤销,这份判决也是后面谈补偿的筹码,不要觉得白打。
已经进入补偿决定阶段的,把火力转到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和数额上,收益更直接。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并可以判决被告采取补救措施。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但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停止执行。
边界
涉及重大公共工程、工期紧迫的项目,停止执行很难获准。此时更现实的目标是把违法点固定下来,用于补偿谈判或赔偿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