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算企业的。征收补偿只赔给企业主的搬迁和停产损失,不含员工经济补偿金。
很多企业主以为「员工遣散费可以找征收方要」,实际上这笔钱在补偿清单里没有对应项。
但员工的经济补偿是法定支出,跑不掉。
所以谈判时要把这笔钱算进预期,而不是等拆迁款到账才发现不够。
先把两项分清楚:能要的、必须付的。
于大伟律师提醒你:
能向征收方主张的是搬迁费、设备拆装费、停产停业损失,这三项可以覆盖一部分用工成本。
必须自己承担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主张停产停业损失时,把员工工资作为成本项写进去,这是合理的计算依据。
搬迁到新址继续经营、员工继续留用的,不产生经济补偿,成本会低很多,这点要提前规划。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边界
部分地区在计算停产停业损失时会将职工安置成本纳入考量,但不会单列为补偿项目。已依法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的,不能再向征收方重复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