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基本农田要谁批?

内容简介: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无权批。没有国务院批文就占基本农田,属于根本性违法。

这是征收审批里权限最高的一档,也是实践中最容易被绕过的一档。

常见手法是先调规、再报批,把基本农田调成一般耕地,然后省里批。

调规本身有没有依据、程序走没走,是这类案子的关键。

所以先查两样:调规文件和批准机关。

何宁宁律师提醒你:

先申请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调整方案,看这块地原来是基本农田还是一般耕地。

再查征地批文是谁批的。基本农田却由省级批准,权限就不对。

发现未批先占的,向自然资源部门书面举报,要求立案查处并书面答复。

同时可以主张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要只盯着补偿款。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查处申请签收后不答复,复议确认不作为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国务院批准。

边界

地块已经依法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的,适用一般审批权限。调规是否合法,要看规划调整的依据和程序,个案差异较大。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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