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搬迁,能绕开征收程序吗?

内容简介:带强制就不能绕。真自愿签协议的按合同走,用协议名义强推的,还得走征收。

「协议搬迁」这几年很常见。不发布征收决定,逐户签协议。

问题在于:签不成就断水断电、堵路、拆邻居。这已经不是自愿了。

判断标准很简单。不签,会不会被强制。会,那就是征收,必须走法定程序。

真自愿的,看协议内容。补偿标准、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写得清不清。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协议搬迁和征收,最大的区别是:一个你可以不签,一个你不签也会往下走。

先问一句:我不签,会怎样。答案就决定了这件事的性质。

要文件。征收决定有没有,公告有没有。没有,就是协议搬迁,那就得按自愿来。

协议里别写「自愿放弃宅基地」这类话。写了很被动,后面再主张征收补偿就难了。

遇到断水断电,留证据。这是判断「非自愿」的关键,也是打掉「协议」性质的关键。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收决定程序违法,确认违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规定,征收要基于公共利益、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绕开这两步,就不是合法征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要签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不成,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不能强签。

边界

本文讲性质判断。已自愿签约并履行的,事后主张空间有限。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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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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