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没谈拢,十六亩果树被强清,确认违法|郄超丽律师

内容简介

开荒耕种近四十年,形成稳定占有,不能一句话否掉。种植早于征收预公告,也不构成抢种。水务局不是征收主体,没有强制清除的职权。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案件背景

黑龙江某村一户人家,开荒耕种16.5亩土地近四十年。2023年种下万余棵蓝靛果树,打了两眼水井。因水利工程建设,这块地纳入征收。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被拒。没看到完整方案,也没签补偿协议。2025年7月,县水务局未通知即进场,清除果树与水井。

二、争点/难点

  • 开荒土地有没有合法使用权。
  • 种植是否构成抢种。
  • 水务局有没有强清职权与程序。

三、郄超丽律师的作用

对方打三张牌:没证、抢种、保工程。律师一张一张拆。

  • 证占有。提交多年补偿协议、坐标图纸、电话录音。证明稳定使用状态。
  • 破抢种。省政府通告不是停建令,也未公示。种植早于预公告。
  • 卡职权。水务局非征收实施主体。未通知、未告知救济、未作笔录。

法院认定水务局系适格被告。判决确认强制清除果树与水井的行为违法。

四、边界

确认违法之后另行主张赔偿。开荒地权属已划为国有的,使用权益认定更复杂。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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