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2008 年 11 月,浙江某地的三兄妹通过遗赠,继承了叔叔位于当地的三间平房。房屋一直对外出租。
后来村内进行旧城改造,这三间平房被纳入征收范围。2023 年 9 月,在三人既没有获得补偿、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三间平房被街道办「悄无声息」拆除。
二、争议焦点
- 三人是不是适格权利人。通过遗赠继承取得,产权是否明确。
- 强拆有没有依据。有无决定、催告、补偿。
- 走哪条路更快。诉讼还是执法监督。
三、承办律师的作用
律师采取了「起诉 + 监督」双轨的做法。
- 先起诉。以街道办为被告,直接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违法的诉讼。
- 借诉前调解转监督。法院诉前调解将案件转到市政府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
- 固定权属。遗赠文书、继承关系证明、长期出租的租赁合同,证明三人是合法权利人。
- 强调无补偿、无通知。这是最直接的程序违法,不需要争论实体。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市政府经调查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依据《行政强制法》和本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确认街道办强拆违法,并责令赔偿。相比诉讼,这条路径周期更短。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继承取得也能主张。遗赠文书、继承证明要备齐。
- 执法监督是条捷径。上级政府对下级执法行为的监督,有时比诉讼快。
- 无补偿无通知就是违法。不必先争房子合不合法。
- 出租事实有用。租赁合同能证明房屋一直在正常使用。
六、边界
确认违法、责令赔偿后,赔偿数额仍要协商或另行主张。房屋如果确属危房或违建,实体认定可能影响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