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是北京某区某镇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内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2025 年 9 月起,邻居在未取得任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紧邻当事人房屋墙体擅自扩大建设面积开工建房,目前已基本完成地基施工,地基高度与当事人现有住宅墙体基本齐平。
施工过程中,邻居未设置围挡、警示标识等安全防护措施,地基紧邻墙面、未做防水处理、未预留水道,导致当事人墙体出现明显阴水,采光也受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存在隐患。
违法点有两层:一是邻居未按「村民申请、村级审核、镇级审批」的法定流程办理宅基地建房审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且超越原宅基地面积建设;二是镇政府收到查处申请后,虽然出具了《违建认定通知书》,但未推动实质处理,答复流于形式。
二、争议焦点
- 邻居的建设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审批流程和许可手续是否齐备。
- 镇政府有没有查处职责。乡镇政府在乡村规划区内的职权范围。
- 出了认定书是否等于履职完毕。认定之后的处理怎么跟进。
三、程序路径
先申请查处、再复议,两步走。
- 书面申请。2025 年 10 月下旬,代理当事人向镇政府邮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申请书》,请求依法查处并书面答复,镇政府次日签收。
- 等待并追踪。镇城乡建设办公室于 11 月上旬出具《违建认定通知书》,确认邻居建房无审批手续。
- 针对答复提复议。认定之后未推动实质处理,答复流于形式,据此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责令全面履职。
四、马茜文律师的作用
马茜文律师把「认定」和「处理」两个环节分开主张。
- 先把违建定性做实。援引《城乡规划法》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指出邻居未走「村民申请、村级审核、镇级审批」流程、无规划许可、超面积建设,属于典型违法建设。
- 把损害讲具体。墙体阴水、采光受限、未做防水、未留水道,这些是可感知的相邻权益损害,不是抽象主张。
- 指出履职不完整。出具认定书只是第一步,后续还应有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依法处理等动作。只认定不处理,履职没有到位。
- 固定全部材料。申请书、签收凭证、认定通知书、现场照片和阴水情况记录,一并提交。
五、程序路径与结果
复议机关采纳律师意见,撤销镇政府作出的答复,责令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六、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先看有没有审批手续。宅基地建房要经村、镇两级,缺一环就是违法建设。
- 相邻损害要拍下来。阴水、裂缝、采光,带日期的照片最有用。
- 认定书不是终点。要继续追「停建、改正、处理」这几步。
- 书面申请加签收。这是启动履职程序的前提,口头反映很难推进。
七、边界
撤销答复、责令履职,不直接等于违建会被拆除。后续仍要经调查、责令改正、处理等程序,且涉及邻里关系,处理周期可能较长。自家房屋若也存在手续问题,主张时会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