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违建挡光,镇政府不答复被确认违法|于大伟律师

内容简介

镇政府收到违建查处申请书不答复,就是未履行法定职责。以违建发生在城乡规划法之前、乡镇无查处权来抗辩站不住。村庄集镇条例1993年就施行了。乡镇推不掉。

一、案件背景

两户因土地纠纷积怨多年。1998至1999年间,一方建起围墙。位置在对方正门前的空地。又堆砌石块、搭设排污管道。还栽种高大乔木。对方家的通风、采光、通行严重受阻。2000年,国土部门曾责令拆除。之后又多次复建。2025年1月8日,受影响一方提交《违建查处申请书》。请求镇政府依法查处。镇政府一直未予答复。

二、争点/难点

  • 镇政府对农村违反规划建住宅有没有查处职责。
  • 签收申请后不答复,算不算不作为。即便认为不属职责,也应告知或转办。
  • 已通过12345多次投诉、法院另有生效判决,是否影响复议受理。

三、于大伟律师的作用

对方通常打两张牌。没职权,你告过了。律师把两张牌一起拆。

  • 锁职权。援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再对赋权清单。指出条例1993年施行,早于违建行为。
  • 锁程序。调取申请书签收凭证。证明已有效送达,逾期末答复。
  • 切争点。说明复议审查的是有没有履职。生效判决不影响本案受理。

复议机关确认镇政府未履职违法。责令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书作出处理。

四、边界

申请写不清、寄错部门。没有签收凭证的,容易被认定未有效提出申请。违建确实形成于条例施行前。且当时无任何规划的,实体认定仍要另论。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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