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某县村民持证承包1.51亩耕地。2024年,煤业公司与村委会签租赁,租下含他家地块的一片地。露天采煤,地块已被挖开。12月23日寄出查处申请,25日签收。2025年2月21日拿到告知书,称不在采区、植被完好。
二、争点/难点
- 地已经被挖开。一句不在采区能不能成立。
- 核查报告没写时间、地点、取证人员。算不算合规。
- 签收之后,多久该有结果。
三、于大伟律师的作用
对方拿一份核查报告当挡箭牌。律师不争事实,先挑程序。
- 要原件。要求出示核查报告和四张图片。逐项核对要素。
- 挑缺项。报告没标核查时间、地点、取证人员。对不上现场。
- 补己证。承包经营权证、邮寄记录、告知书、现场影像,一并提交。
县政府责令自然资源局十个工作日内重新核查处理。
四、边界
责令重查不是认定违法。实体结论还要等新一轮核查。复耕赔偿另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