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是。材料的作用是证明你要证明的那件事,超出这个范围的部分,往往先给自己添麻烦。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审争点。你交十斤材料,办案人只会从里面挑与争点相关的几页,其余既不加分,还可能暴露弱点。
提交得多和证据充分是两件事。前者是数量,后者是每一份都能对应一个待证事实。
判断点落在这一句上:这份材料能不能回答「谁、在什么时间、做了什么、依据什么」。答不上来的,先别交。
先列清单,再决定交什么。
张薇律师提醒你:
把材料按程序节点分堆:征收决定与公告、评估与复核、补偿方案与协议、送达凭证。一堆配一页目录,交哪堆拿哪堆。
自己拍的无证加建、超面积装修照片,不要主动提交。这类照片等于自认事实,省了对方取证的力气。
提交时写清「仅提交第几页至第几页,用于证明某某事项」,并索要收件回执。没有回执的提交,等于没交,事后无法证明你给过。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不需要用一堆材料去替被告证明其行为合法。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需符合原告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受案范围和管辖四个条件。立案阶段看的是「有事实根据」,不是「材料齐全」。
边界
如果争点落在房屋面积、建造年代、经营状况这类只有你手里有原始凭证的事实上,材料少反而会输,此时该做的是把零散凭证串成时间线,而不是继续堆量。对方掌握而你不掌握的材料,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提交材料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是每一份都要有去处。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