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项目拆成三期报批,是不是在规避审批权限?

内容简介:有可能,而且很常见。把一个连片项目切成几期,每期面积刚好落在较低一级的审批权限内,实质是把该报国务院或省级批准的用地化整为零。

审批权限按一次征收的面积和地类定。面积被切小,审批层级就降下来,审查强度、听证要求、补充耕地方案都会跟着松,这就是拆分的动机。

要分清「分期建设」和「拆分报批」:真分期是规划、立项、资金都按批次安排,各期有独立配套;拆分报批是同一份可行性研究、同一家建设单位、同一片地,只是批文分几次拿。

判断点看四至:几期地块是否紧邻、是否共用一条进出道路和一套管网,再看立项文件是一个还是几个。两边一对,痕迹就清楚。

批文有几张,地只有一片。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申请公开每期的征收批准文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把批准面积和四至图逐一对照,画在同一张图上。

动作二:注意公告措辞。几期项目名只差「一期」「二期」,建设单位又是同一家,这几份公告一起留存,是最直观的证据。

动作三:对批准文件申请复议,期限是知道之日起六十日内,超期通常会被以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拆分项目报批被撤销征地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以外的土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权限按面积划,切开面积等于换了审批机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发布预公告、开展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至少三十日,多数成员有异议的还要组织听证。

边界

如果几期地块在规划上本就分属不同项目、不同立项文号,中间被主干道或河流隔断,配套各自独立,分期报批可能是合理的。

线性工程分段立项,实务中认可空间较大,要看分段是否有工程上的必要。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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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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