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张贴在墙上的公告,为什么必须连整面墙一起拍?

内容简介:因为公告的内容要靠位置来锁定。脱离墙面的特写,任何人都能打印一张出来。

张贴公告的意义在于“贴在哪、贴了多久”。位置错了,送达就不成立;时间对不上,程序就有缺口。

全景和特写是两件事,缺一不可:全景解决“贴在哪”,特写解决“写了什么”。

判断点在参照物。门牌、路口、周边招牌、卷帘门的花纹,都是把这张纸钉在具体位置上的钉子。

先钉住位置,再谈内容。

曹梦笛律师提醒你:

一张全景(含门牌、路口、周边招牌),一张中景(公告和墙面同框),一张特写(全文可读),三张一组。

有条件时录一段从远处走到公告前的连续视频,中途不切镜头。

白天拍,避开逆光和反光;玻璃橱窗里的公告侧着拍,正对着拍全是倒影。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张贴公告未有效送达,强拆程序被确认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民事诉讼法》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允许邀请见证人到场记明情况,也可以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

边界

张贴能否视为送达,取决于是否符合留置送达的条件:有没有见证人、有没有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地点是不是当事人住所。只有一张贴在外墙上的纸,不必然构成有效送达。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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